
英文版——这是转型创新政策联盟 (TIPC) 成立的立场文件。这篇发表在《研究政策》杂志上的文章(2018 年)概述了该理论并解释了为什么我们需要一种新的科学、技术和创新政策方法。
科学、技术和创新 (STI) 政策是由历史背景下的持久框架塑造的。在当代创新政策讨论中,两个既定框架被确定为共存并占主导地位。第一个框架被确定为开始于二战后政府支持科学和研发的制度化,并假设这将有助于增长并解决私人提供新知识的市场失灵问题。第二个框架出现在 1980 年代全球化的世界及其对竞争力的强调,而竞争力是由国家知识创造和商业化创新系统塑造的。科学、技术和创新政策侧重于建立联系、集群和网络,以及促进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的学习,并促进创业。第三个框架与当代社会和环境挑战相关,例如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变革性变革呼吁,并与之前的两个框架区分开来。转型是指可持续转型文献中概念化的社会技术系统变化。对这第三个框架的性质进行了检查,目的是确定其关键特征及其引发重新审视前两个框架的潜力。一个关键特征是它专注于实验,并且认为全球南方不需要追赶以遵循全球北方的转型模式。有人认为,所有三个框架都与决策相关,但探索变革性创新政策的选择应该是一个优先事项。